由於資訊是在太多,別人在Blog 寫的更為精辟,所以我乾脆切割一下市場,製作了,希望讓大家在最短的時間了解 Web 3.0 到底在講什麼鬼。Web 3.0 懶人包
1.誰提出的:GAIS 搜尋引擎(也就是Openfind前身)開發者中正大學吳昇老師講的「Web 3.0: Nuweb」。
3.官方網站:http://nuweb.cc/tw/index.htm
4.公司網站:新典資訊
5.主要概念: for the user, by the user, of the user ( 民有、民治、民享 )
for the user : Web 1.0 網站提供大量資訊 ( 新聞網 . yahoo )
by the user : 使用者提供資訊,分享資訊 ( youtube. 無名. )
of the user : 使用者就不會像是這些 Web2.0 網站的農奴一樣,不但辛苦耕耘的成果完成屬於網站所有,甚至還被整批整批地賣掉。
6.乍看之下: 就好像一個 P2p 軟體 + tinyURL + 幹圖王 + 入口網站
7.特別的點: 1. 「使用者名稱代表網址」( 解決虛擬IP 、 防火牆的問題 人人電腦都是一個網站 )
2. 即使電腦關機也沒關係 ( 好像跟上一點衝突? 技術內容不明 )
8.軟體畫面預覽: http://blog.roodo.com/smallpigchang/archives/2480495.html
9.Nuweb 的概念圖 : 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charlesc/335247835
10.Nuweb 的簡報檔: http://yukico.cc.ccu.edu.tw/jp/monkia/press/951227_print.ppt
11.技術:吳老師表示,NuWeb背後的伺服機系統是用Borland C寫的,電腦裡的client則用VC++和PHP與AJAX(版型呈現)。
12.目前團隊: 目前團隊約有十位,除了一位視覺設計、一位企畫之外,剩下都是工程師;辦公室以台北的為主(就在Silicon Crossing附近),另外還有兩位在新竹,幾位在嘉義(中正大學學生),
13. 有提到 Web3.0 的相關 Blog :
14. 自己想問問 google 嗎? 可以得到 1,720,000 個答案 。

星期五, 12. 一月 2007
Web3.0好像只是把各自當成伺服器,讓使用者可以瀏灠,但是問題來了,若是使用者關機,是不是就不能連上了呢?如果是如此的話,那不是每個人的電腦都喜歡開整天不關的。如果不是如此,那一定存在一台server,而這台server也是有可能變成要收錢的吧,否則,若是大家的電腦都是這種server,都會去備份別人的資料,那麼硬碟需求空間一定會大增,似乎不是很好的構想?
星期六, 13. 一月 2007
從Web2.0看到Web3.0的文章,說得更簡單些,我發現,吳昇老師所提出的應用其實現在網路上全部都有了,只是將這些服務全搬到個人電腦裡,包含了』寫文章、放照片、分享檔案甚至是即時通訊與p2p的應用等』,其實我必須很直接地講,這些功能,即時通訊IM軟體幾乎已全包含了,例如微軟的msn。我個人的看法認為,吳昇老師的3.0提到了三個重點:
一、平台轉移到自己的電腦,而不是大公司的主機上,版權歸自己所有。
二、技術上的革新,如文中所述「伺服機系統是用Borland C、個人電腦裡的client則用VC++和PHP與AJAX」
三、不排除變成Open Source的型式。
這三個重點是一連貫的思維,新的技術讓平台變成自己的電腦、讓版權是自己的且Open Soure…
姑且不論Web3.0的想法對或錯,(甚至說用2.0、3.0來界定網路時代是不適當的),當我看到第一個重點時我微微地點頭了,概念非常明確。而看到第二個重點時,我看見了它的賣點的,它的商機就存在於技術的核心,但是誰會來買這個技術?還是說透過這個技術自己當起廣告販賣者? 而看到第三個重點時,我不禁害怕這樣的技術是否也會像當時OpenFind被Google取代掉一樣(在google未大紅前我一直都是用openfind),大家都知道最近Google也投入開源碼的懷抱,社群力量大,但是社群若沒有一個扮演核心策略的領導者,那麼社群永遠是一盤散沙。Google為什麼要投入?它只是小小的一份子還是當想一個Leader? 想到此,我不禁回憶起之前的「世界只需要5 台電腦」那系列的文章,我也認為它一定會成真,http://taiwan.cnet.com/enterprise/technology/0,2000062852,20112983,00.htm
無名小站賣給了Yahoo的教訓告訴我們什麼?它告訴我們社群力量終究還是會輸給了大財團,也就是世界那五台電腦。
我想講的重點是,即使是2.0甚至是3.0的時代,吳昇老師提出的願景是好的,但是,會不會有個人也一起下海來做這樣的願景,而且它就是五台電腦之一的Google?
我很好奇,若是有web3.0的時代,那麼,Google它會扮演什麼角色?是球員還是裁判?還是求員兼裁判?
星期六, 10. 十一月 2007
你應該一定是我認識的那個31jeak吧!?真巧,google web 3.0的資料,就那麼碰巧找到你的。
星期日, 8. 六月 2008
非常好的一篇文章,整理了所有相關重點.
我在我個人Blog也提出了對』Web 3.0: Nuweb』的一些看法.
而重點是,似乎不應該把他當作是一種Web3.0的模式看待…